下列关于创业初期企业的描述中,错误的是

乔布斯曾因苹果内部若干次的不团结过早地被扫地出门,Facebook创始人扎克尔伯格因为股权问题一度与投资人对簿公堂。如果这些人能够在创业初期就重视团队股权分配问题,后来的纠纷与不愉快就不会发生。现小人后君子,老祖宗留下来的话不无道理。

年轻时的乔布斯

关于创业

徐小平曾说:如果(创业者)一开始就把主权让出去,60%给出去,再伟大的企业也做不下去,我们只要把事情做起来,这个股份不重要,这是错误的,凡是不能以股份为目的的创业都是耍流氓。

按照理论比例,如果两个人合伙创业,CEO所占股权是75%,联创25%;如果三个人创业,CEO占三分之二以上,其余两个人分额外33%股权;如果四个人以上,CEO占相对控股51%,其余人分49%。

因为根据《公司法》规定: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是股东会,股东会的普通表决事项,多为二分之一以上多数表决权通过,而少数重大事项还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、掌握了控制权,就能够控制股东会决策,进而控制公司。

而互联网创业公司一般都是人才、技术驱动型公司,这类公司人力要占大头,人力所占比重大概为70%~80%,资金所占比重大致为20%~30%;

只有出人、出资、全职、共创、共享、共担才能称之为合伙人,兼职人员算不上真正的合伙人,所以,兼职人员尽量不要分股权,就算要分,比例最好不要超过5%;

期权池所占比例一般为10%~15%比较合适。一些特俗行业可达到5%-38%

举个例子:一个创业公司三个合伙人,老大出50万,老二出30万,老三出20万,并约定“出多少钱占多少股”。

公司做到一半,老二跟老大老三不和,要离职,于是问题出现了——当时老二出30万占了公司30%的股,怎么办?

老二当然不同意退股,理由很充分:

第一, 这30%的股份是自己真金白银花30万买的,退了,不合理

第二, 《公司法》和公司章程都没规定股东离职还要退股,退了,不合法。

然后,老大老三傻了,他们确实没理由把老二的股权收回来!但是,万一到时候公司值钱了,老二跑回来讲这个公司30%是自己的,捞白食,怎么办?

最后,创始人内部陷入无穷尽的撕逼,投资人碍于股权纠纷也不敢投资……

创业公司,卒。

此时,老大老三一看股权撕逼撕不出结果,就干脆想了个“破罐破摔”的法子:另开一家公司,赔钱的事交给老人去做,赚钱的事由自己新成立的公司做。结果,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搞成转移公司资产,甚至成为刑事犯罪!

创业公司,卒。

退出机制:类比联合创始人的退出机制设计,因为期权行权之后就变成了实实在在的股权,主要分行期权前退出行权后退出,行权后退出又分为过错退出和无过错退出两种退出方式。

1/创始人发限制性股权

限制性股权简单来讲,第一它是股权,可以直接办理工商登记;第二它有权利限制,这种权利限制可以四年去兑现;而且中间离职的情况下,公司可以按照一个事先约定的价格进行回购,这就叫限制性股权。限制性股权的限制就在于,分期兑现,公司可以回购。

无论融资与否,上市与否,都需要套用限制性股权。比如说,创始合伙人早期只掏了三五万块,拿了20%的股份,干了不到半年,公司做到五千万或者一个亿,谁都不希望看到他仅靠一点贡献就拿走一大笔钱。所以我们建议大家拿限制性股权

2/股权分期兑现

分期兑现有四种方式:

第一种是约定4年,每年兑现四分之一;

第二种是任职满2年兑现50%,三年兑现75%,四年100%。这是为了预防短期投机行为,小米的员工股权激励就是按照这种模式的;

第三种是逐年增加,第一年10%、第二年20%、第三年30%、第四年40%。也就是干的时间越长的兑现的越多;

第四种是干满一年兑现四分之一,剩下的在三年之内每个月兑现48分之一。这种以干满一年为兑现前提,后面每到一个月兑现一点,算得比较清。

这几种模式对团队来讲是不同的导向,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

通过以上事例,我们大致可以一窥绝大部分创业团队股权分配的特点:合伙人出了钱就不管了,不想未来会不会继续参与这个项目;股权只有进入机制,没有调整机制,也没有退出机制。

股权形式

第一种,投票权委托

最典型的是京东。京东上市之前烧了很多钱,刘强东的股份很少。所以,京东对后来的投资人都有前提条件,就是把投票权委托写好——刘强东在上市前只有20%的股份,但是有50%的投票权。

第二种,一致行动人协议

简单来讲就是,所有事项先在董事会内部进行民主协商,得到一致意见,否则就以老大的意见为主。

第三种,持股平台

针对于有限合伙。老板可以把合伙人、员工的股份放在员工持股平台上,以此把合伙人跟员工的股权全部集中到自己手里。

因为有限合伙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。普通合伙人即使只持有万分之一的股份,这个持股平台里面的股份也都是他的,他可以代理有限合伙的权利。而有限合伙人主要是分钱的权利,基本是没话语权。

第四种,AB股计划

AB股计划通常是把外部投资人设置为一股有一个投票权,而运营团队一股有10个投票权。例如刘强东一股有20个投票权,所以他总够有将近90%的投票权。

团队分配股权,根本上讲是要让创始人在分配和讨论的过程中,从心眼里感觉到合理、公平,从而事后甚至是忘掉这个分配而集中精力做公司。这是最核心的,也是创始人容易忽略的。

因此提一个醒,再复杂、全面的股权分配分析框架和模型显然有助于各方达成共识,但是绝对无法替代信任的建立。希望创始人能够开诚布公的谈论自己的想法和期望,任何想法都是合理的,只要赢得你创业兄弟的由衷认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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